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培训项目管理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教职成厅[2012]号)文件精神,为加强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的管理,确保培训质量,提升培训形象和水平,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实验室管理
1. 基地内各实习实训室由各系部管理,其室内卫生、设备由各系部负责管理、水电暖维修等由学院总务处负责管理。
2.各系部应确保实验室家具、设备的正常、安全使用,凡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各系部自行负责更新。
3. 按照实际需要各系部应设专职实验室管理员。管理员具体负责本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工作,随时检查实验室水、电、暖、家具、设备使用情况,并负责日常检修工作。
4. 培训项目用耗材采购计划由基地根据实际需要提出,教务处审核后,低值耗材由各系部自行负责落实,大额耗材按学院相关采购规定执行。
5. 系部应定期对实习实训室进行检查,有需维修的及时上报总务处,总务处及时督促维修,确保实验室电源插座、照明灯具、电扇等设施正常使用率在95%以上,确保实训安全。
二、食堂及住宿管理
1. 学院为培训学员设立专门的学员餐厅。学员餐厅应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及上级行业主管单位的要求,认真落实餐饮安全工作各项措施,注重营养,适应学员多口味需求,努力降低服务成本,提高饭菜质量。学员餐厅一日三餐,按时供应。
2. 学员凭报到时发放的就餐卡在指定地点就餐。
3. 学员住宿,学院集中安排。
4. 学员必须遵守学员住宿公寓的各项管理制度。
三、本办法由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基地负责解释。
四、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