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室概况

处室介绍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处室概况 >> 处室介绍

教务处工作职责及领导工作职责

教 务 处 工 作 职 责

教务处是学校的一级教学管理机构,其职责范围是:

一、组织教师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教学理论,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学校的浊决定、决议,对教师进行职业道德教育,督促教师完成本职工作。

二、提出实施性教育计划,组织制订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实施大纲、课程设计和毕业设计指导书;会同各系〔部〕制订建设规划;制定教材征订计划。

三、审查任课教师的任教资格,贯彻执行新教师的导师制,组织新教师试讲,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师的聘约工作。

四、检查教学进程和教学质量,组织教学经验交流,提出改进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办法。

五 、提出师资培训计划和建设规划,考核教师的工作,提出使用、奖惩意见。

六、组织教师开展第二课堂活动,抓好教学研究和科技服务工作。

七、做好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教 务 处 处 长 工 作 职 责

一、在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领导下,认真做好全日制学生的教学业务管理工作。

二、主持教务处全面工作,负责召集处务会议,研究处理教学业务的重要事项。

三、负责日常教学运行管理、教学质量监控,做好全院性的教学资源统筹安排。

四、组织申报新专业、评审精品专业与课程以及实验实训室建设方案的论证。

五、组织实施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等改革。

六、负责审核日常教学业务经费的预算计划,监督控制预算经费的正确使用。

七、负责做好教务处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提出人员岗位及任务的调配方案。

八、定期召开教学工作例会,统筹安排全校性重要教学活动。

教 务 处 副 处 长 工 作 职 责

一、协助处长分管常规教学业务活动的运行调节,负责教务处常务工作和教学资源的协调。

二、会同系、部主任组织教学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工作,及时了解各专业的专业方向、提出专业调整建议;参与专业和课程建设、质量监控反馈和具体实施等管理工作。

三、负责学院考试工作的计划筹备、组织运行和临时偶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负责学生学籍、成绩档案管理工作。

四、协助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工作总结、检查评估及专项、专题的请示汇报工作;组织新增设专业、试点专业的申报与课程设置、学时分配工作。

五、协助教学及考务活动的常规管理文件、条例法规的制订、执行以及解释工作;负责全院各专业学生职业技能培养训练活动的计划总结、组织实施、考核评价工作。

六、负责教师工作量的统计及教师业务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工作,及时为有关部门提供第一手材料。

七、负责教务系统的文书档案管理工作,包括上级、学校、教务处所有文件、档案、资料的分类归档、登记处理、信息提供等。

八、参与学院重点专业和精品课程建设;负责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建立及实施;负责学院教学改革的研究及实施。

九、新专业筹建方案论证、教学改革与科研,教务管理信息化建设与实施工作。

十、负责教材的审核工作。

十一、协助全院高职教育专业指导委员会的组建、聘任、调整及开展各项活动。

十二、负责职业教育的研究工作、追踪职业教育的发展动向。

十三、参与学院教学改革的研究及实施,科研项目的申报、立项、实施工作。

十四、协助教师队伍考核及教材建设的具体实施,教学科研、学术讲座等活动的筹备。

十五、负责学院教学硬件建设及教学仪器设备的登记、管理、调配和上报工作。考核仪器设备完好率及使用率。

十六、负责学院网站教务处主页信息的采集、统计、整理和发布;组织开展学生技能竞赛。

十八、负责教学管理中各类会议纪要、简报的初稿编写。

十九、完成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