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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培训教师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13-11-25    作者:教务处     来源:     点击: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培训项目管理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教职成厅[2012]号)文件精神,为加强管理,确保培训质量,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培训教师配备和任职条件

培训教师包括专业教学能力培训教师、专业实践能力培训教师、顶岗实习培训教师,严格按照培训标准配备培训教师数量。

(一)专业教学能力模块培训教师团队需专兼结合,其中含有相关专业专业带头人1名。

1、专职培训教师条件:

1)具备相关专业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2)具备相关企业工作经历;

3)具有5年以上相关专业教学经验;

4)系统学习过先进职教理论,承担过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课题),具有课程开发和课程建设经验;

5)责任心强,善于调动课堂气氛和学员学习的积极性。

2、兼职培训教师条件:

1)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熟悉相关企业人才的需求状况及职业能力要求;

3)热爱教育事业,责任心强。

(二)专业实践教学能力培训教师团队,具备“双师结构”,其中至少有企业专家1名。

1、专职培训教师条件:

1)具有相关专业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和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具有行动导向教学法的设计与应用能力。

2)具有3年及以上相关专业实践经验,熟悉专业实际业务,企业的工作流程、规范与要求;

3)精通项目完成涉及的相关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

4)承担过科研项目(课题)或横向技术服务项目;

5)责任心强,善于调动课堂气氛和学员学习的积极性。

2、企业专家条件:

1)来自行业企业一线技术能手和骨干;

2)具有3年以上实践经验;

3)热爱教育事业,责任心强。

(三)企业顶岗实习培训教师团队,指导教师必须是在企业工作3年以上具有实践的技术人员和具备专业技术核心能力模块要求的培训教师和企业专家各1名以上。

二、培训教师职责

1、根据培训标准的要求,收集相关资料,并进行项目教学设计;

2、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准备教案、讲义、课件;

3、负责相应项目的培训工作;

4、辅导学员完成项目成果;

5、对教学质量进行跟踪反馈;

6、对培训资料进行归档整理;

三、培训要求

1、培训教师必须严格执行培训计划和培训规章制度;

2、培训准备工作认真、负责、按时、保质。教学准备资料(如项目任务书、教案、课件等)必须提前2天报各系部项目小组审核;

3、严格按时间安排表上的时间、提前到达上课地点,做好课前准备,准时上课;

4、每天按要求做好详细的考勤记录和上课情况记录,并及时将记录情况反馈给学员;

5、必须按照审核的项目任务书实施教学,不得随意变更授课计划、降低培训要求、减少培训时间;

6、每个项目完成后,按照标准考核要求批阅学员作业和成果,并将学员作业和成果资料按要求归档;

7、每个项目完成后,如实记录培训情况,并及时填写平时过程考核成绩和作品成绩表。

四、考核与课酬

1、培训考核

培训结束,各培训项目负责人组织对培训教师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培训资料的整理、学员满意度调查、培训日志和培训情况的记录、学员作业成果完成情况等。

培训教师在培训中出现以下违规现象,学院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停发或扣发课酬并取消培训教师资格:

1)授课迟到或无故不到者;

2)学员不满意度达20%者;

3)宣传不良言行者。

2、对考核合格者,按照教育厅下拨的统一标准发放课时费。

 

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