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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日期:2014-10-22    作者:教务处     来源:     点击:

建立学院教学档案是学院教学科学管理的重要措施,也是学院的一项基础工作。为了加强学院教学档案管理,以适应学院深入开展教学研究,提高教学质量,开展教育评估、教学检查等需要,特制订本办法。

一、教学档案的范围

院、系 ()、教研室都要建立教学档案,教学档案的范围包括:

1.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及学院下达的政策性、指导性文件及有关规定;

2.教学基本建设的各种规划和计划;

3.自编教材、教学参考资料、实验指导书、实训指导书、实习指导书、习题集、试卷库或试题库、试卷分析及各种电子媒体资料等材料;

4.学期教学工作计划、教学工作进程表、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学期授课计划、课程教学总结、实习的总结等;

5.课程设计任务书、毕业设计 (论文)任务书、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6.学生学业成绩、学籍变动情况、学生座谈会记录整理分析、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毕业生资格审核等材料;

7.教学改革进展情况、教学研究计划、总结,典型经验材料和教学研究刊物;

8.教师业务档案、各种奖励及成果;

9.教学工作评价材料、教学工作会议纪要等;

10.考卷、实践教学的各种记录、实习报告等;

11.各类申报材料,包括重点专业、重点课程建设的申报材料;

12.其他有必要立档的教学文件和资料。

二、教学档案管理的管理

()教学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1.学院教学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列入教学管理程序,列入教学活动的工作计划,列入教务处、系()的职责范围和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

教学档案实行分级管理,教学活动中形成的教学档案,由教师、教研室、系 ()负责收集、整理。各项教学管理中形成的教学档案,由教务处及有关职能部门按其职责范围由专人负责收集、整理。

学院综合档案室对教学档案的形成、整理和归档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2.归档的教学档案必须完整;必须准确地反映学院教学管理等各项活动的真实内容和历史过程:必须层次分明,符合其形成规律。

3.教学档案归档一式一份。比较重耍的和利用频繁的档案可适当增加归档份数。各系()可自备一份存档。

4.教学档案归档接收时间为每学期期末,并在下学期期中时归档完毕。

()教学档案的鉴定、分类、编目

1.根据学院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中确定的各类教学档案的保管期限。档案保管期限,根据档案利用价值的时间长短可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

2.由学院综合档案室和有关档案管理人员组成教学档案检查小组,对教学档案进行检查。检查中如发现内容有不确切、不完整等情况,应及时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负责补充。检查工作应定期进行,一般一年两次。

3.根据国家规定和学院制订的相应规定对教学档案进行编目造册,遵循教学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根据学院档案管理规定的教学档案分类编目办法进行分类,分类方法要统一、一致,不能轻易随意变动。

要编制教学档案的案卷目录和全引目录。

()教学档案的保管、利用

1.教学档案,必须用专门器具妥善存放,科学排列,便于查找。

2.教学档案,要定期进行清理检查,对破损的教学档案要及时进行修补和复制。库存教学档案因移交需注销时,耍查明原因,并保存依据。

3.销毁教学档案必须严格、慎重。事前应编制销毁清册,经学院主管领导批准。销毁教学档案时,要严格执行保密规定。

4.学院教学档案信息的利用,是学院教学管理的一项重耍内容。教学档案的查阅必须严格执行借阅制度,办理借阅手续,并注意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教学档案原稿,一般不得外借。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外借。

三、附则

1.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2.本办法如与上级或学院档案管理规定有不符之处,则按上级或学院规定执行。

3.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